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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0:57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大事。严格遵守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每个实验平台设一名安全负责人。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门、窗、 水、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

三、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严格贯彻执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须知和规程操作,精心指导,保证做到安全实验,防止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保持走道畅通,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 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另外使用过程中气瓶要用专用设备加以固定。

七、实验室内电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八、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严格执行门卡出入制度。不能擅自将门卡转借给他人,遗失门卡要及时汇报,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十一、加强防盗工作,对不安全的门窗进行修补和加固,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节假日前,中心负责人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值班人员,保证各项安全。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后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事故报警程序:在各平台实验室范围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警,其它获知该信 息人员也有责任立即报警。

2、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性,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分类,按照规定相应的处置方法和处理程序进行

3、保护现场: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事故单位到参与救援的有关部门及现场的学生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和义务。因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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