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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注 册 与 立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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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注册

  1924年以前,齐鲁大学没有得到任何国家的执照,也不能颁发符合任何国家规定的毕业证或学位。 1924年7月19日,经齐鲁大学申请,加拿大授予齐鲁大学执照,授权齐鲁大学按照自己理事会的规定“授予与中国法律相一致的文凭和学位”。根据此规定,齐鲁大学颁布学位授予条例:文理学院毕业生授予文学士或理学士学位;医学院毕业生颁发医学士学位,同时授予美国和加拿大认可的医学博士学位;神学院毕业生颁发道学士和神学士两种学位,神学士申请者需拥有文学士或理学士学位。
  齐鲁大学按照此条例为前期毕业生追发了统一的毕业证书。

立案及本地化过程

  “五四”运动前,齐鲁大学一直延续基督教的教学宗旨,培养基督教领袖、牧师和布道员等。学校“总因耶稣道而设,故以圣道为至要”(登郡文会馆典章,1891年);“ 本校之目的在造就中国基督教领袖人才,尤特别注意于布道、医术、师范和看护等专门事业”(山东济南齐鲁大学章程,1926年),因此校园、医院和广智院内都充斥着浓郁的宗教气氛,校政也完全把握在西方传教士手里。

  随着“五四”运动的爆发,国内青年知识分子民族主义情绪日趋高涨,反基督教运动也愈演愈烈;国民政府也在1920-1927年连续发布文件,督促教会大学按照政府要求进行改革并申请立案;1928年发生的“济南事件”(五三惨案)更是激起了齐大学生和中国教职工的民族主义激情,齐鲁校园内连续爆发了学生罢课和校工罢工事件,一度使学校的办学处于停顿状态。
  齐鲁大学在此背景下,在校政、中外籍教师比例、学科设置和课程等方面进行了适应性改革,办学目标也修改为“培养学生具有爱、服务和牺牲的精神,造就学生具有崇高的品质,提供专业的训练,满足社会需要。”
  1931年10月17日改革后的齐鲁大学终于获准政府立案,标志着齐鲁大学完成了本地化过程,部分教育主权已被中国人收回,中国人形式上掌握了学校的领导权。
  
  立案后的齐鲁大学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学校招生和教职员数量增加,教师队伍中中国人比例增加,逐渐起着主导地位;经费来源也从单一的教会募捐转变为多元化。齐鲁大学由此进入面向大众和蓬勃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