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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医学基础教学中心实验室规则


  1. 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维护,仪器设备进实验室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经常保持帐、卡、物相符。
  2.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保持经常干燥,清洁整齐,做到实验使用方便。
  3. 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要保证完整无缺,凡属教研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需经教研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用毕按时归还。
  4. 在实验课中,未经指导教师检查批准,不得事先接联电源,避免接错线路造成人身损伤和仪器故障的发生。
  5. 在实验课中,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随意搬动,违章操作。
  6. 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和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喧哗打闹。
  7. 使用和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的药品,应严格限制数量,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配制,建立消耗记录,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 实验课结束后,应由指导教师审阅原始记录,检查仪器,然后清理实验台,整理仪器。损坏仪器,应按其情节进行赔偿。
  9. 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要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10.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医学院 
                                              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