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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管理的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大综字[2001]019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校仪器设备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完整、系统的立卷归档,现就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与管理,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一.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仪器设备项目验收入库之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材料;
  2.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3.仪器设备项目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项目申请书、招标文件、采购活动记录、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评标结果表、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4.仪器设备定购合同;
  5.购买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订货卡片、发票、提货单
商检报告、进口许可证、免税单、来往信函等);
  6.仪器设备验收单、验收纪录;
  7、仪器设备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
 (二)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保存和形成的归档材料,主要包括:
  1.仪器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
  2.仪器设备使用、检修、故障事故记录(设备履历书);
  3.仪器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4.仪器设备技术改造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
  5.仪器设备调拨、报废的申请材料、论证报告及处理结果等。
  二.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保管与归档。
 (二)仪器设备采购、使用单位负责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和积累,并根据要求,及时提交仪器设备管理科,确保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三)档案馆负责仪器设备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业务技术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四)仪器设备档案原则上在仪器设备使用期满报废后,三个月内移交档案馆。

                       山东大学档案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0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