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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管理

   

  实验教学中心接受校、院二级管理,推行教学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实验课程的设置。中心主任由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教学和科研成绩突出的专家担任,负责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副主任由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学骨干担任,主持实验中心日常工作。各实验室设主任和副主任,主任由活跃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教学理念先进的教授担任,各相关学科分管教学的负责人担任实验室副主任。

  中心的实验课程主要由各学科教授、副教授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承担。各实验室的实验准备工作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